是谁造就了单亲妈妈
据调查显示,中国单身人群正日渐庞大:1990年仅有800多万人没有婚配;1990年前后,北京30~50岁单身人数在10万左右;但到2002年,北京、上海等地这个年龄段的单身人数分别达到50万,南京也达到40万,女性超过六成。
未婚大龄白领想做单亲妈妈
最近,深圳一家社会调查机构推出的一份研究报告反映:深圳市有近20万名未婚女白领愁嫁,大龄白领女性的婚姻障碍,导致了许多人走向只要孩子不要婚姻之路,扩大单身妈妈人群。
据一项来自“人民网”的“大龄白领择偶难”专项调查显示:
92.9%的人认为“生活的交际圈过小,生活环境过于单一”是困扰大龄白领择偶难的重要原因。
67.8%的人认为“社会上持不同生活方式的人越来越多,找到各方面都适合自己伴侣的机会越来越少”。
60%的人认为“现在工作压力越来越大,一些大龄白领对于婚姻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”。
专家称,未婚大龄白领女性之所以面临婚姻危机,主要是受选择面太窄、工作太忙、对对方要求较高、对未来婚姻感到恐惧、重视学业、事业,忽略生活等七大因素的制约。
经济和文化的进步,社会的多元化和宽容度,使单身女性越来越多,而且也为单身女性提供了各种物质和精神的帮助。
据某媒体报道,自1994年开始,吉林省计生委每年都收到不少女性的电话,声称自己决定一辈子不结婚,但又不想孤单一个人生活,非常想要个试管婴儿!提出这一要求或者进行这方面咨询的几乎全部是知识层次高、经济方面比较优越的高知女性。在这方面第一个突破传统的,是2002年吉林省在其“人口计生条例”中的“独身女性可生试管婴儿”条款中规定:达到法定婚龄决定终身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,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。这在全国的地方立法中尚属首次。 方案一出,引起当时举国争议。
当时有关方面称,此举是为保障独身女性的生育权。
社会学学者李银河认为,吉林省的做法更加人性化。既然在生殖技术完全可以达到的前提下,没有什么绝对的理由反对这项条款的规定。
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理科的孟主任认为,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,同时指出不能将对未来孩子心理健康的损害归罪于单亲妈妈,现在后形成的单亲家庭或感情不和的家庭一样损害孩子的身心健康,不能由此而否定独身女性的生育权。
全国妇联社会活动处的刘处长说,吉林省关于“非婚生育”法规,体现了社会的进步,“非婚妈妈”和他们的孩子有了法律的保障,权利、义务得到了充分的体现,推动了社会的进步,是对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的有利补充,他基本适用于中国国情。
吉林省妇联主席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杨湘岚认为,随着社会的发展,女性越来越趋向于“独立自主”,她们有权选择对自身价值的定位,有权选择是否终生独身,也有权决定是否生育。该条款的确立,体现出了对女性的尊重。
有评论进一步指出,法律对非主流群体采取宽容的措施,尤其是以立法的形式容忍和保护一些非主流群体的意志与行为,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。
然而,不少学者质疑:“假如独身妈妈在孩子尚未长大成人时意外死亡,孩子该由谁抚养?而且,这个孩子有权享受父爱、接受父亲教育,他有权知道父亲是谁,这些矛盾如何解决?”
上海市卫生局妇幼与基层卫生处副处长李善国也认为,从伦理的角度,对家庭、对下一代负责,单亲家庭对孩子是有缺陷的,因此不赞成单身女性未婚生子。
风波越闹越大,最后,明确规定:“医疗机构在实施试管婴儿技术中,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。”虽然卫生部规定禁止人工授孕,并且未婚生子仍属罚款范畴,但许多女性因惧怕婚姻等多种原因仍想利用各种方式未婚生子。
离婚人口增加扩大单亲人群
未婚白领大龄化造就了一部分未婚妈妈的产生,同时,近年来不断上升的离婚率也是导致单亲妈妈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。
据有关方面统计,1995年,我国内地结婚为9297000对,离婚则达到1055000对,离婚率为1.8%,比15年前上升了近三倍。从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离婚案件数量来看,1994年上升到103万多件,1997年达124万多件,这还不包括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的数量。
据某媒体报道,2004年,杭州共办理离婚登记8290对,比2003年上升了73.6%,2005年办理9335对,又上升了12.6%。据广东省民政厅最新披露的数字,2004年广东有48903对夫妻、97806人(不含涉外、华侨、港澳台人士)离婚,比上年增加了16877对、33754人,增长52.6%。去年广东省法院审结离婚数23294对,离婚率整体上升了21.2%,远超前几年。
国庆长假期间,北京市共有6100对新人办理结婚登记,共有近300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,这两个数字均比去年同期高出许多。
目前离婚现象呈现出:一、离婚率逐年上升趋势;二、离婚低龄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。35岁以下夫妻的离婚率明显升高,处于35~39岁的女性离婚率更是接近1%。三、高学历群体离婚率逐年上升。
专家指出,从现象分析,隐性离婚(分居)、生活琐碎,激情消退、第三者插足、“超脱”婚恋观影响了当代人的婚姻。实际上,离婚手续的简化、社会的快速转型和两性观念的变化是离婚率高涨的重要根本原因。现代人对婚姻的永恒观念变淡,诱惑也越来越多。
离婚率的上升,使许多人对婚姻失去了信心,专家们担心,这将可能引发女性选择做单亲妈妈的趋势形成。
社会责任是否受到践踏?
当孩子出世后将面对以下问题:父亲是谁?母亲怎么一个人把他带到这个世上?周围的眼光怎么看他?将对他的身心造成什么样的影响?
如何来保障一个没有父亲的孩子的权利?假定决定生育的这个独身女性在孩子尚未长大成人时意外死亡,孩子该由谁抚养?其生理上的父亲是否该承担一定的抚养责任?即使孩子可以没有赡养作为“供体”的生父的义务,但孩子有享受父爱、接受父亲教育的权利,他有权知道父亲是谁,这些矛盾如何解决?用法律如何处理相关的知情权、继承权、抚(赡)养权?
对于许多女性利用各种方式想做单身妈妈,社会反响强烈,社会学家感到担忧,他们认为,这种社会现象发展下去,势必会使社会健康受到冲击,社会责任受到践踏。
网友“花仙子”:
一手制造了一个大悲剧
如果你问问孩子的父亲,他愿意要这个孩子吗?如果你问问孩子,他愿意来到这个没有父亲的家庭吗?我看答案都未必是肯定的。
你无视他们父子的意愿,无视今后将给孩子和父亲带来多么巨大的痛苦,只为了满足自己“想要孩子”的一己私欲而已,只为了索取孩子带给你的快乐。我不敢说你是坚强?还是奋不顾身(这个“身”不只指你,还有他们父子)?还是自私到家?总之,从这件事上,我看不到应有的“爱”!男女、母子、父子之爱。你一手制造了一个大悲剧,顺便毁了三个人,其中最无辜的人就是孩子。
网友“笑不是”:
为了后代健康成长应慎重考虑
在单身的高级知识分子里边,很多人是极难与人相处的。他们往往情商很低,性格偏执孤傲,再加上经济上独立性很强,轻易不肯让步,所以很难找到合适的伴侣。这样的人如果再单独抚养孩子,对孩子的成长没有好处,这一点从两地分居的家庭中即可看出。很多长期缺乏父爱或者母爱关怀的孩子,长大后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某些方面的性格缺陷,尤其是在处理人际关系方面,更是显得力不从心。因此,从为了后代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,也应该慎重考虑。
网友“woxiang”:
孩子需要双亲是天生的本能
我就是单亲家庭的孩子,每天我都活在强大的悲伤中,非常后悔来到世上,孩子需
要双亲是天生的本能,这种感觉我太了解了,为何要我承受这种痛苦。哪怕孩子从未见过爸爸,这本能也是扎在骨子和血液中的!我怨恨父母生我时为何这么不负责任.既然要孩子,就该让他感到幸福.不然就别要.为什么大人只考虑自己?我不希望再有人像我这样。
中国政法大学巫昌祯教授说,
“孩子是无辜的,我希望他们能在正常的家庭环境下成长”
中国目前的婚姻法对未婚生育问题并没有任何的法律条文,只是在《计划生育法》中规定,对那些非婚生子女的权利、义务、待遇和婚生子女是没区别的,谁也不应该歧视非婚子女,但是从国外与国内非婚生子情况看,问题很多。未婚妈妈要面临沉重的社会舆论压力和经济困难,因为现在社会状况,女性的工作压力比较大,对于未婚妈妈可能会更苛刻,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教育需要大笔经费,这是必须实际考虑的问题,并且单亲家庭的孩子心理问题一般很严重,容易走上犯罪道路。许多从单亲家庭中成长的孩子,对社会有着仇视心理,他们总认为是社会造就了他们的痛苦,不喜欢跟人交流,这样下去,会影响到孩子的生理和心理健康发展。京城一家法院调查发现,青少年犯罪中,单亲家庭的孩子占了三分之一,“孩子是无辜的,我希望他们能在正常的家庭环境下成长。”
北京大学社会学专家夏学銮教授说,
“不要把未婚生子作为一种生活方式”
大龄白领女性未婚生子,从人性权利来说,我们应当尊重,但从整个中国的现实状况来看,中国人口多,并且女性少,如果都选择未婚生子,势必导致中国单身男子人口增加,从而影响到社会的结构和协调发展。
对于未婚生子要理智选择,虽然我们要尊重生命,社会对此也有了一定的包容度,单作